一小时搞定全家保险

主要概念

主险和附加险

  当消费者审视保单合同的时候,会发现不是所有的保险条款可以单独成为一个合同,而那些可以单独成为一个合同的,是可以单独购买的,被称为主险。那些只能和主险在一个合同上体现,却不能自己单独成立一个合同的,都是附加险。

  当主险和附加险在一个合同上的时候,所有保险公司的惯例是把主险放在第一条展示的位置,下面再逐条展示附加险。

  保险的组合一般是不同的主险附加各种特殊的附加险,共同组合成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保险组合。

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是指保险单的退保金额,就是在不同年度要求退保(也叫解约),能够得到的现金金额。在保险期限较长(一年以上)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现金价值表一般都列在保单正本合同较前几页中,便于消费者随时查询。

  这个金额帮助消费者判断自己的保单在某个年度的价值,也是当消费者用保单贷款时参考最高额度的重要依据。

  不过,一份保单未来的现金价值可能不是从投保时就确定的。如果是没有分红、万能结算利率(没有投资连结收益)的长期传统保险产品,现金价值是从投保时就确定的。但是,有了上面那些产品的浮动收益(有些分红保险产品可以选择把每年的分红交清增额,以提高保额和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就不是确定而是浮动的了。

交清增额和减额交清

  对“交清增额”和“减额交清”这两个概念,估计不少消费者会感到迷茫。其实想弄清楚这两个概念特别简单,虽然都有“交清”这个词,但是重点是一个是“增额”,一个是“减额”。

  交清增额:所谓“增额”,是针对分红保险产品的。它是指把每年的分红再次“买”成保险的保额,所以分红都“交清”了,交进保险里了,将来不会再单独领取分红的红利了。不过这些分红并没有浪费,只是都变成保障了,将来退保的时候会因为保额增加而提高现金价值。

  减额交清:消费者出于某种原因想停止正在每年缴纳的保费,但是又不想直接退保,想对已经交费的这些年保留一部分保障,就可以提出减额交清。减额交清要求保险公司经过计算(参考届时已形成的现金价值),给出一个到此为止不再交费但仍旧有效的保额,不过,这个保额肯定比原先持续交费二三十年的保额低,所以叫“减额”,但是按照这个新的保额,就不用再交费了,所以称为“交清”。

  要注意,这跟“减保”不是一回事。

减保、加保

  “减保”主要是指降低已经生效的保单上的部分条款的额度,剩余部分继续交费(如果把某个附加险彻底减掉,也叫附加险解约)。跟减额交清不同,消费者还是要对继续有效的保障持续交费。

  “加保”听起来很简单,就是把保险的额度增加,不过一般有两种意思。一种是增加主险的保额,不过普通的传统险是做不到的,只有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的保险产品可以申请对主险加保,其他类型的保险(非分红传统保险、分红保险)想增加主险的额度,就只能再进行购买。另一种是增加附加险的额度,或者在主险上增加之前没有的附加险(加保附加险);这个也好理解,就是觉得之前的附加险额度(或者档次)低了,消费者要求增加,或者加一个或几个觉得有必要的附加险,以提高保单整体功能的全面性。

保单贷款

  前面的章节讲过利用保单贷款的两种方法,但是一般来说,行业里提到的“保单贷款”,特指用保单现金价值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贷款的功能。

  消费者在这个功能上就用到了现金价值。有些保险公司允许消费者在保单现金价值 80% 的额度范围内进行贷款,无须审核,保单的保障功能和其他利益并不受影响,但是在发生赔付或者退保的时候,如果贷款金额还没有还,需要扣除相应的贷款金额和累计贷款利息。

交费期、宽限期、等待期

  交费期比较好理解,就是交多少年。不过,如果不对有些保险产品的交费期做进一步的理解,在实际操作时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困惑。

  比如,有些万能险的交费期会表述为“终身”“任意”,消费者都不太理解。通过咨询保险服务人员或者查询条款,一般在一定的交费期(比如十年)以上可以自由决定交费多少年。目前市场上几乎已经没有真正“终身”交费的保险产品了,毕竟活着就要一直交费,消费者很难接受。

  宽限期是针对交费的,每年到了交费的日子,如果消费者没有交费,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都会给一个交费的宽限时间,一般是 60 天。在 60 天之内交费,就算保单正常交费。如果在这个宽限期之内还未交下一期保费,就发生了风险,可要及时补上保费,才能正常理赔。

  等待期,通俗的叫法是观察期,在投保生效之后并不是马上就可以理赔,有一定的时间要求。因为意外原因造成的风险是没有等待期的限制的,但是,如果因为疾病原因需要理赔,都是有这个等待期的。

  一般来说,寿险和重疾保险的理赔等待期为 90 天或 180 天,但阅读了保险条款后发现各个公司的不同产品等待期是不一样的;而医疗费报销产品同理,意外原因的理赔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因为疾病需要报销,就需要在等待期之后发生,一般等待期是 30 天,具体内容建议消费者仔细看产品条款说明。

演示利率

  前面讲解现金价值的时候说到,分红险、万能险、投资连结保险的现金价值不一定是固定的,因为这三种产品是有浮动“收益”的。如果分红险选择交清增额,分红是可以提高现金价值的(当然还有另外两种形式: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后文会进行详述),万能险和投资连结保险的收益结算直接就可以改变保单现金价值。所以在保险的建议书上会在现金价值表中针对分红、万能(投资连结)进行利率的演示。要注意的是,这是演示,实际收益数字当然按照实际操作(取分红,或者部分领取万能和投资连结现金价值)时而定。

  分红险每年公布一次分红,并计算在保单内;万能险是每月结算一次,计算在保单内;投资连结保险是每日公布保单内不同投资账户的单位价值,有点像公募基金公布基金单位价值。

  为了能让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大致了解保单的未来情况,所以建议书中对于波动的分红、万能结算、投资连结可能的产生价值波动都做了高、中、低的演示。

  这里的演示一般都会明示高、中、低分别使用的参考利率,目前内地对于演示利率的高、中、低有明确的限制。首先要参考近期保险公司的实际收益历史,然后做出未来公司经营状况“较好、正常、较差”这三种可能收益演示。

  只不过,万能险与分红险和投资连结险略有不同,因为内地的万能险都有最低保证利率,所以最低档的演示是按照条款中约定的最低保证利率来进行的。

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

  前面讲到,分红险的分红可以选择“交清增额”,这是一种能够不断提高保额的做法,很值得提倡。另外还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累积生息:每年的分红自动计入保单累积生息,未来可以在任何一个时间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取出使用,取出后不会影响后面继续的分红水平。

  抵交保险费:每年的分红不进行累积也不用来增长保额,而是作为现金直接取出用来抵交下一年的保险费,一般是以取出到交费的银行账户的形式来实现的。这种方法对分红运用的意义最低,不太建议。

轻度重疾

  轻度重疾,也叫“轻度重症”,有时候会俗称“轻症”“轻疾”,有些公司在产品条款中会定义为“第一类”或“第二类”重疾。

  不管怎么称呼,都是相对“重大疾病”而言的,也就是没有重大疾病那么严重的后果,但是同样对消费者的健康和持续的工作能力有较大的伤害。

  目前银保监会还没有对轻度重疾有明确的定义,但是轻度重疾主要是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的初级或较轻症状(比如原位癌、轻度脑损伤、轻度颅脑手术、脑垂体瘤、脑动脉瘤、脑血管瘤、早期原发心肌病、冠状动脉狭窄,不足重疾程度的介入手术、心脏瓣膜介入手术、心包膜切除术、心脏起搏器植入),一些非恶性的但是明显影响健康的症状(比如主动脉内非开胸手术、严重听力受损、视力受损、语言能力障碍、单个肢体缺失、较少面积烧伤、早期肝硬化、单侧肾脏切除,等等)。

  有些保险公司进行了明确的分类:与恶性肿瘤相关、与心脑血管相关、与器官功能受损有关、与神经系统相关。

  这些保障各有用处,笔者个人认为在保费预算充足的情况下,显然会比单一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更广,赔付的概率更高,这也就感觉“保险更有用”。

  同时,很多保险公司都针对轻度重疾设计了相关的豁免功能,更能够保证轻度重疾风险发生时消费者的权益。

  近些年来,有些保险公司还设计了“中度重疾”的定义,目的是设定一些介于“重疾”和“轻疾”中间的疾病,不过其部分定义往往与其他产品中的轻疾定义有所重合,相信未来也会逐步统一规范。

豁免条款

  既然提到了轻度重疾豁免,那么就全面地讲解一下各种豁免条款。

  豁免:指在保险的交费期内,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风险赔付标准(比如身故、全残、重大疾病、特定疾病、轻度重疾等),经过申请(与理赔申请同理),如果还有未完成的保单缴费年期,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这里要注明一下,有些豁免条款是针对投保人的,但是在条款中也会称之为被保人。要知道,每个条款都是针对被保人的赔付说明,只不过此时的投保人是作为这个单一条款的被保人。

  在实际保险组合中,可以同时出现多种豁免条款的组合。这时,别以为是重复了,那是针对不同风险的豁免,发生其中任意一个都可以申请该条款的赔付;这个赔付如果不是现金,那么就豁免后续保费。

多次赔付

  有些重大疾病的保险产品中有多次赔付的设计,顾名思义就是可以不仅仅赔付一次,不过,这类多次赔付也分为不同的两类。

  一类是针对不同疾病的多次赔付,即发生了某种重大疾病或者轻度重疾之后,未来可以再进行其他重大疾病或者轻度重疾的赔付,不过一般都会设置一定的时间间隔,尤其是重大疾病,并不是没有时间间隔的多次赔付;同时,也有对重大疾病进行分类,限制多次赔付,就是把重大疾病分成几组,赔付其中一组中的一种时,该组中的其他重大疾病不能再次赔付,但仍能对剩余几组中的其他重大疾病给予多次赔付。

  还有一类是针对同一种疾病的多次赔付,目前主要是针对恶性肿瘤这类高发且治疗期较长的疾病设计的。当然也会有间隔时间的要求,只不过各个公司对恶性肿瘤的第二次或者第三次赔付有些许不同。有的公司对第二次或第三次的恶性肿瘤新增、复发、转移进行赔付有保额比例上的控制,不是百分之百的保额赔付。比如,第一次恶性肿瘤是赔付 100 万元,第二次或者第三次如果满足了赔付条件,是赔付 80 万元。

特定疾病

  有些重大疾病产品会约定特定疾病的定义,比如“少儿特定重疾”,用来提供特定疾病发生时的加倍赔付或者额外赔付及豁免。比如,重大疾病定义中已有恶性肿瘤的赔付,少儿特定重疾中有白血病的定义,那么发生白血病的时候,被保人可以得到重大疾病中恶性肿瘤和特定疾病中白血病的叠加赔付(白血病也属于恶性肿瘤),提高了特定疾病的赔付保额。

  也有些产品把特定重疾设计为可选的附加险,由保险消费者自行选择是否增加在自己的重疾产品组合中,这样也能产生对特定重疾的加倍赔付;如果发生特定重疾之外的其他重疾赔付,有些产品还可以继续保留特定重疾的保障功能。

保全事项

  消费者有时候不明白,保险行业中的“保全”是什么意思,这跟其他领域里的“财产保全”等概念不一样。

  保险行业里的保全是指针对已经生效的保单做一些变更。比如变更地址、交费账号,甚至保单贷款、领取累积红利、领取累积生存金,部分领取万能险的保单价值,这些使保单有所变化的都可以称为保全业务。

  保险公司有专门的部门叫保全部门,专门提供这一系列服务。

资产申报

  其实,资产申报并非与保险本身无关,但是却经常有消费者询问。

  担任某些职位的消费者应国家要求进行资产申报,其中有一页表格要求填写本人和配偶及未独立生活的子女名下购买的保单,一般都会注明只要申报有投资性质(含分红、万能收益等)的保险产品即可。

  但是,从我们协助的大量申报过程来看,还是告知所有高于一年交费期的保险产品比较好,以避免不必要的问询和误解。这一点对于需要资产申报的消费者来说要特别注意;子女如果还没有成家,即使二三十岁独立生活了,其名下的高于一年交费期的保险最好也都申报,对大家没有坏处只有好处。

风险:买对保险要先认识风险

  这一节就讲讲如何更聪明地购买保险。

  笔者仔细分析过上万个家庭的保险组合,发现多数家庭钱没少花,却花得不够聪明。要想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就需要先认清何为风险,再依据风险合理设计保险组合。这里给出两个实用的要点。

  第一,并非发生概率高的风险,就是优先花钱处理的风险。

  大多数人买保险都是因为担心发生高概率风险,所以经常会有年轻人来咨询如何为高龄长辈投保。这个想法没错,年龄大,疾病、身故、意外的发生概率变高,但是这并不一定是最需要优先处理的风险。

  我们说某个事件有风险,意思是说这件事有不确定性,不知道结果是好是坏。而结果坏到什么程度,才是风险大小的重要参考指标。如果这个坏结果产生的影响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就可以不投保,优先去处理后果更严重的风险。

  举一个例子,手机碎屏险。手机碎屏这个风险发生的概率确实高,但是没有保险,自己解决起来也不是大问题——修理费不会导致我们头疼。所以它显然不是家庭需要优先选择的保险产品。反之,如果有个风险导致的后果可能会让我们头疼不已,是我们不想面对或者无法承受的,假如有保险可以分忧,何乐而不为呢?

  再举例一个很常见的险种,就是大家都熟知的车险中的车辆损失险。有些人说,自己开车多年,顶多发生刮擦事件,不会撞车;另外一方面也觉得,反正最严重就是自己的车撞坏了自己修,车都买了,还能修不起吗,于是就放弃投保。这个想法是否聪明呢?

  这里就涉及第二个要点:风险本身不是风险,风险导致的严重后果才是风险。

  笔者认为,大家应该关注的不是修车的费用,而是这笔费用可能引发的更严重的后果。消费者买车一定是按计划行事,谁都不会在手头缺钱的时候买车,但车辆撞损却不是一个可以预料的事件。假设你的车被撞损,需要花钱购买一辆新车。这种事故发生在不同年份,花这笔钱对你来说意义是不一样的。

  如果你有一个 8 年换车计划,如果是在第 7 年发生事故,那么提前 1 年换车也无大碍。但如果在第一年就又需要掏出一笔钱买车,想必对一个刚刚购置新车的人来说是有压力的。所以,没有车辆损失险而发生车辆撞损的最严重情况,不是掏一笔钱买新的,而是在不适合的时间掏这笔钱。那么什么样的人可以不投保车辆损失险呢?显然是那些任何时候都可以随时掏钱购买一辆新车而不会产生任何财务压力的人。

  笔者的建议是,先准确地判断风险带来的后果有多严重,再考虑这种风险是否值得我们优先花钱购买保险。

  本节所讲的两个要点会一直贯彻在后文更详细的保险规划讲解中,各位读者可以根据这样的原则,优先解决会造成严重后果的风险。

不同阶段交不同的“保护费”

  如前文所述,一个人的保障需求随着年龄增长会发生变化。本节就以刚刚参加工作的单身年轻人为例,讲讲一个人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中应当如何科学地规划保费和保额。

  在金融服务领域,生命周期这个理论应用得非常广泛。它并不是完全按照生理或者心理成熟的过程细分,而是按照从“开始产生经济收入”到“承担家庭经济责任结束”的过程进行细分。笔者在保险规划中把这个过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单身期、家庭初期、家庭中期、家庭发展后期。

  处于单身期的人开始有工作收入,但是尚未成家,以个人消费为主,储蓄能力和投资能力较弱,身体较为健康,对日常生活和工作都投入较大精力,积极为未来的家庭组建做准备。他们因为人生经验不足,加上正是熬夜写报告、陪客户喝酒到天亮都不含糊的工作状态和超负荷的身体状态,一般都不太重视保险。

  但是,这个阶段的人抵御风险的能力很弱,没有储蓄,又不能停止支出,所以社保之外的商业保险是必然需要补充的。同时,他们年纪轻,购买保险便宜;身体健康,承保容易。

  这类消费者,首先应增加公费、自费均报销的住院保险,行业内通称其为百万医疗产品,它可以直接降低年轻人面对天价医疗费的压力。

  虽然年轻人的患病概率不高,但是天天跑来跑去,加上出差,意外风险大。而意外住院产生的高额费用,如果有社保报销不了的自费支出,就可以靠这类保险来解决。这种保险现在很普遍,在很多手机软件上都可以看到购买的渠道。20—28 岁的保费大约为两三百元,即使是没有社保的年轻人,只要支付 400—600 元的保费,就能够获得高达三四百万元的内地公立二级以上医院(含 ICU)的住院费用报销上限。一般来说,恶性肿瘤还会加倍报销上限。这个钱还是值得支出的,至少能让大家在面对天价医疗费的时候,坦然地选择合理的医疗方案,不会因为高额的医疗费用连累父母。

  其次,增加意外残疾及身故赔付保险。有些消费型的意外险额度为 100 万,一年的保费不到 600 元,年轻人可以支付得起。而且,这类保险针对乘坐营运公共交通工具(如飞机、火车、轮船、动车、出租车)可以加倍赔付,出差坐飞机比较多的年轻人还可以专门购买全年的航空意外保险。

  最后,不管年轻人的发病概率有多低,还是要考虑购买重疾保险。年轻的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来决定购买便宜的消费型一年期重疾,还是较贵的长期甚至终身重疾保险。如果年轻人的财务结余控制得不错,或者父母财务状况较为宽松可以给予支持,笔者建议购买一定额度的长期或终身重疾保险。原因一方面是消费型的一年期保险不承诺永远可以续保,一般五六十岁就终止投保了;如果购买的一年期重疾保险退出市场了,就只能购买新的重疾保险。而那时候被保险人如果在工作或生活中过度透支健康,可能已不具备健康的身体指标,未必能投保成功。近年来,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已经明显感到 30 岁左右的投保人群的身体状况远远不如十几年前的这个年龄的人,所以为了能够拥有一个长期稳定的重疾保险,还是建议年轻人尽早购买这类保险产品。另一方面,年轻人购买长期或终身重疾保险要比中年人便宜很多,同样 30 万或者 50 万保额的重疾保险,20 多岁的年轻人大概只需 40 多岁的中年人的一半价格,提前 20 年缴费既可以提前 20 年拥有保障,支付的总金额也便宜一半,岂不乐哉?

  如果年轻人的财务结余状况不好,父母也没有余力帮助年轻人缴纳保险费用,可以购买便宜的消费型一年期重疾保险,组合较低额度的长期终身重疾保险,或者全部使用消费型的产品降低整体的保费支出。

  市场上有很多消费型重疾产品,20 多岁时可以用 1000 元购买到 50 万额度的重疾保险产品,对于年轻人来说是非常合适的,只不过,不要一直依赖消费型一年期重疾产品,毕竟这类产品不能保证持续保障终身。即使极个别的消费型重疾产品有 60 岁以上的缴费续保的许可,但计算后会发现,购买这类消费型保险产品,从 20 岁交到 80 岁的总缴费比从 20 岁开始投保同样额度的长期或终身重疾保险,缴费 20 年的总缴费还要高。长期终身产品缴费只需要 20 年或者 30 年,保障持续有效;而可消费型的一年期重疾保险一旦停止缴费,保障也就停止了。所以,还是要根据年轻人的实际财务状况来选择重疾产品。

  同时,年轻人因为还有很长的工作时间,收入上升的空间更大,笔者更建议年轻人在有储蓄的情况下,提高在投资上的费用支出。财富增长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一方面是劳动收入,一方面是非劳动型的投资性收入,这两个方面都可以加以投资。

  年轻人收入不高,跟工作经验、学历、业务能力都有关系。除了多投入、多思考、多尝试以提高工作能力,对专项工作能力进行自我学习和培训很重要,自己越早建立起工作的知识体系,就能越早地展现天赋和潜力,所以,年轻人应该多节约出一些费用用于自身的培训和成长。

  另外,笔者不建议年轻人规划过多收益较为稳定的储蓄类产品。不追逐风险就难以获得较大的收益,除非一生都不打算接触带有波动风险的投资,不然还是应该尽早学习波动投资的工具。年轻人学习能力强,即使暂时亏损,在未来也有足够收入补充。所以,年轻人可以节约一些保费开支,尝试各种投资手段,但也要使用正确的方法,切勿集中投资一类风险波动模式产品,导致全军覆没。

  关于家庭初期、家庭中期、家庭发展后期的保险规划关注的人应该会更多,后文笔者会进行针对性的讲解。

刚工作的单身一族怎么买保险?

  这个话题在前面第一篇的第三章中已经举例提及,在这里(图 4-1)总结一下重点:

  图 4-1:单身期保险规划图示

  其中“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的目的是针对公立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费用进行报销,这类百万医疗产品有很多都可以实现数百万元的报销上限额度,不分公费或自费,也不分意外还是疾病住院,是单身期的首选。

  “高额意外残疾/身故保险”尽可能多买,因为一旦终身残疾或者意外身故,对年轻人和父母的伤害大到无法估量。毕竟,年轻人残疾之后还有漫漫人生路要走,即便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也同样需要巨额资金的安抚,这个赔付额度不用跟收入做比例参考,可以选择一些百万级别仅五六百元的产品,尽量多选几份提高安全感。

  “重疾赔付”是一个比较特殊的重点,既需要考虑费用和额度的平衡,又要尽可能保证续保无忧,这就与医疗报销保险和意外险不一样。意外险一般选一年期消费型的,即使中间换产品,对身体健康要求也不高,投保新产品的成功率很高;虽然医疗报销保险也是一年期消费型的,但是近些年各个保险公司都想保留医疗报销市场的客户,所以产品退市的概率不高,只要持续在一个百万医疗保险缴费,基本都不会因为保障期间的赔付、健康变化而影响续保,一直保个几十年问题也不大。但是重疾保障如果选择一年期消费型的,一旦产品退市,不得不买别的重疾产品,那个时候重新告知健康状况可就不一定能够投保成功了。

  现在年轻人的生活压力很大,身体健康状况普遍不理想。工作压力大,频繁加班熬夜,加上大家吃得都太好,“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很普遍。再加上高额房贷、独立创业的各种潜在心理压力,年轻人越来越难身心健康。

  消费型重疾保险的价格在消费者年轻时非常便宜,但随着年龄增长会迅速变高。五六十岁的人可购买的消费型重疾保险本就不多,买到了也不便宜,所以还是建议单身期年轻人根据自己结余状况,尽量留些保费购买长期终身重疾保险。因为二三十年缴费的总额度其实比同额度的消费型重疾险一直续到七八十岁要便宜。

  一般的选择是:买长期终身保险,或者少买些长期重疾保险的额度,组合一些消费型重疾保险,这样,不同重疾产品叠加赔付的额度超过自身三年以上的收入,这应该是单身期年轻人比较科学、人性化的重疾保险组合方式。

  这里要注意,组合的重疾保额不宜低于三年收入,单身期年轻人没什么积蓄,收入一断,财务马上吃紧,因为重大疾病治疗康复期间无法维持收入,而总额度达到三年收入的重疾赔付,是为了给患病年轻人近似三年的收入,以无忧地渡过难关。

  在长期终身重疾产品的选择方面,有几个小技巧可以控制保费。首先,可以在缴费模式方面选择更长的缴费期,虽然三十年缴费总额比二十年的要高,不过平均到每年就低了,这对于收入不断提高的年轻人来说是更为合算的。其次,选择产品时可以放弃一些内容,比如“轻度重疾”,如果单身期年轻人保费预算有限,就可以暂时放弃这个内容。毕竟,轻度重疾带来的医疗费支出风险可以通过高额医疗费用报销的保险解决,而康复期不长的“原位癌”“极早期恶性病”等风险对年轻人的收入影响也不大,数周或一两个月之后就可以恢复工作状态,都不是真正的风险,在这个阶段可以暂不考虑。

  在身故受益人方面,单身期年轻人的家庭关系比较简单,放心不下的身后人主要就是父母,只要注明好父母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就可以了。

  不过,网上购买的多数消费型重疾险或者意外险都是默认为法定身故受益人的,这一点需要注意。这可以避免网上购买保险过于方便,有人故意杀害被保人骗取赔款。不过可以在线下前往保险相应的服务机构进行身故受益人的更改指定,这个小技巧希望各位年轻人参考,在真的发生严重风险的时候,尽量为父母精简赔付证明手续。那个时候,长辈们已经极为悲痛了,就别折腾他们办理各种证明手续了,折腾的次数越多,等于刺激长辈们越深,还是指定清晰,一次性办理赔付比较好。

家庭发展中期的保险规划

  前面章节讲解了单身期和家庭初期的保险规划,再进一步理解其他家庭阶段就更容易了。

  家庭中期阶段压力最大,也是孩子从出生到完成教育的阶段。这个阶段中,家庭收入和负债同步上升,有可能出现第二个子女或者第二套房产等新的负债和投资,既是高收入阶段也是高支出或高负债阶段。

  在这个阶段,家庭的主要风险如下:家庭收入结构基本稳定成形,一般会明确某一个家庭成员为主要收入来源,或者某一个人成为家庭整体收入的核心影响力(这种情形往往多见于家族企业结构)。以上这两种情况都具有一个重大风险,就是某一个人的生命或者收入能力出现问题将极大影响到家庭未来财富的变化趋势。很明显,这个阶段,主要人物对家庭更加重要。

  家庭未来整体收入基本可以预期,在合理投资的同时也要面对主要人物逐步老去的客观事实,如果在此阶段错过养老储备的安排,后期养老金规划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针对以上风险,笔者给出以下建议:

  第一,此阶段的家庭财务规划较初始阶段更为复杂,不要简单随意地购买某项产品,而是要追求专业人士的服务,将家庭结构、收入支出结余数据、投资风险类型、负债和收入周期变化、身体健康和工作特有风险等多种因素结合考虑,兼顾多种产品、多种周期,留出可变的空间来制定家庭财务保险规划。

  第二,要意识到家庭一切稳定发展的前提是收入稳定且呈上升趋势,要为收入能力较低的家庭成员考虑失去收入来源之后的生活。所以,收入中断风险是规划的核心。

  当家庭收入来自主要人物的收入时,要为主要人物未来的收入做风险对冲,风险主要来自身故、重疾、意外残疾这三个因素。而家庭初期所设计的保额显然不匹配这个阶段的需求,这就需要在对已有保险回顾整理的前提下,用未来家庭总支出需求加上负债,减去已有的身故、重疾、意外残疾保额,减去预计的家庭投资收入,得到这个主要人物需要的保额,以确保未来家庭财务目标的稳定实现。

  这个保额算出来往往是一个巨大的数字。举个例子,按照上面说的:一个家庭每年的支出为 30 万元,主要人物现在 35 岁,一年的收入是 50 万元,家庭投资收入每年有 10 万元收益。公司给主要人物 80 万元的身故保险,100 万元的意外保险。家庭还有房贷 200 万元。

  现在,主要人物是 35 岁的男性,到退休还有 25 年,要设计退休前的保险计划,粗算下来,25 年的家庭总支出为 30 万元×25=750 万元,加上负债 200 万元,就是 950 万元。减去 25 年的家庭投资收入 10 万元×25=250 万元,就是 950 万元-250 万元=700 万元——不要惊讶,这就是主要人物担负的经济责任,也是保险业常说的保险身价。即便日常支出包括了 200 万元的负债支出,这个保险的身价也不会低于 500 万元。大家知道,其实很多家庭实际的负债比例或者说生活中的支出比例更大。经常有年收入五六十万的人告诉笔者根本存不下钱来,这个问题在房价和生活成本、教育成本较高的城市中更加显著。

  说回这个 700 万元的保险身价,是指主要人物作为被保人,在发生不同风险时,理应科学规划的经济补偿。

  在身故方面,因为已经有了公司给的 80 万保额,而且意外保险,公司也购买了 100 万保额,所以,这位主要人物包括意外和疾病两种风险的总身故保额应该设计为 700 万元-100 万元-80 万元=520 万元。注意这些都是赔付型保险,不是报销型的。可以在主要人物发生重疾或意外身故的时候迅速产生一笔现金,平衡家庭整体收入的波动,稳定原有的收支平衡,体现了保险工具的根本作用:保险不会改变你的未来,但能让未来不被改变。

  第三,要将保险规划和家庭财富的成长模式结合考虑。家庭的投资要尽可能和主要人物的风险隔离开来。

  如果家庭收入来自主要人物创办的企业或家族企业,家庭的投资部分就不要再过多持有主要人物的企业股票或股权,以免一损俱损,这个道理可能一说就懂,但是现实中却常因为对自创企业充满信心或者其他不得不持股的原因,导致家庭财富过于在一个领域内集中。如果不能分散风险,就要做好风险隔离,安排高额身故保险作为突发事件的后备资金,而且,这类身故赔付的资金可以通过指定受益,而不属于遗产范围,能在特定时刻起到巨大作用。

  如果家庭的投资中有较长周期的安排,要配比同周期的保障计划,防止投资周期中出现家庭成员重疾或者意外残疾的风险事件,最后急需用钱时,却因周期未到,导致撤资困难或者投资受损,这一点是很多家庭忽略的。

  其实,利用高保额报销型的保险就可以降低突发情况造成的损失。关于百万医疗保险,前面章节已经有所介绍,就不赘述了,但是在这里配置还有更多的用意,就是降低中断投资时导致的风险。如果家庭财务状况较好,有足够的支付能力,无须购买百万医疗保险这类低保费产品,可以选择更高保费但是医疗服务和环境更好的医疗报销保险产品。

  比如,很多家庭喜欢炒股,但股票在低点的时候,如果需要一大笔医疗费用支出,只能被迫低价卖掉股票,这样的损失可能比医疗费本身还要大。所以,投资跟保险是有关系的,特别是很多人投了较长周期的私募基金,更要处理好资金未回笼阶段的医疗费用开支问题。

  第四,关于养老金的准备要结合投资现状和收入中断风险进行考量。

  在家庭中期,一般都期待着奋斗到退休时刻,然而事实不一定如此,投资有可能不尽人意,记得那部励志电影《当幸福来敲门》吗?这个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里面有个细节大家应该关注到了。主人公用所有积蓄投资了一台高科技新型医疗设备,以为能大挣一笔,结果销量极差,导致财务破产,家庭解体。

  这台设备就是“骨密度扫描仪”,电影中导致主人公倾家荡产的设备现在早就被大量普及,这说明并不是主人公投资眼光有多差,仅仅是因为时运不济,好东西的价值没有在他期望获利的投资周期中实现。同理,如果家庭中期过于高比例的投资,在退休时并未带来预期的丰厚回报,必然会使养老计划严重受挫。

  家庭中期阶段当然要关注投资,因为老了之后投资风险更加难以估量,而且家庭中期阶段也是建立良好投资比例的绝佳时刻。

  关于投资风险,这里有一个比喻。通俗来说,人生的每一笔投资就是一次下注,聪明的赌客,一定不会把每一次赌中的盈利再次押在赌桌上。尽管本金越大,回报越大,但是一次失手,就没有翻本的机会了。所以每次赢钱,最好留点儿在手里,积少成多,就算某一次大输,腰包里好歹还剩着不少之前积累的钱。

  在家庭中期阶段,适度积累一些能够终身稳定领取的年金保险,选择较长的缴费期,每年不用缴纳很多,从每年用于投资的资金中省出一些,或者从投资成功的回报中特意划拨出一些,逐年缴到年金保险中,日积月累,临近年老时发现,在全部资产中,这类安全稳健的年金保险比例也相当可观,等于是在所有风险投资之外,多留了一条养老资金的后路。年老之时,各项投资还没到大额获利的时刻(比如企业上市,创业项目的下一轮融资,都不是可以明确何时能够实现的),至少年金可以供养老生活使用,也算一种过渡资金吧。

  这里传授一个技巧,就像前文对教育金增加投保人豁免一样,规划长期缴费的年金最好把主要人物作为投保人,增加豁免缴费的功能。这样一来,主要人物如果在年金缴费期间发生身故、重疾、全残这三个风险之一,后期所有年金保险的缴费都会由保险公司继续缴纳,家人可以无须缴费,享受未来年金的领取,这是一种把养老金和主要人物风险对冲的绝佳组合。

  第五,子女们逐步长大,也需要量身设计保险,不仅仅能降低家庭医疗费用开支,也能对其产生良好的风险意识教育,实现对他的长期保护,关于小朋友如何上保险,后面的章节将单独进行讲解。

家庭发展后期的保险规划

  家庭发展后期就是指子女已经完成学业,开始参加工作,并准备成立新家庭的这个阶段。这个阶段,很多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趋于稳定,一般负债已经结束,积累的家庭财富正趋于高点。

  此时,家庭中的主要人物都已经变成了长辈,下一代很快就要成为独立的家庭运作了,那么这些年近退休的消费者的首要目标就是调整投资结构,做好退休的养老金准备。

  可以参考一个原则,用 72 岁减去现有年龄就是家庭做风险投资的参考比例。比如 50 岁的消费者,72 岁-50 岁=22 岁,那么在整体可投资资产中就不建议风险投资超过 22% 的比例。

  当然,这个只是参考值,并不是绝对的,可以根据每个人对投资的了解和自身收入来调整。收入能力延续的越长,也就是说在年老的时候越能挣钱,可投资风险产品的比例就越高。这也很好理解,亏了还能挣回来当然就更敢投资;反之,收入能力终止得越早,则投资风险越需要重视并加以控制。

  在这个家庭阶段,保险起什么作用呢?

  它起到分散家庭整体投资风险的作用。毕竟保险属于安全投资,尤其作为养老年金时,保单上约定的定期返还是永远不会变化的,这几乎是诸多金融工具中唯一一个长期不变(几十年甚至终身)的承诺了。在家庭发展后期,有意识地提高保险养老金的比例,可以保障退休之后家庭的总收入。

  不能等到退休之后再筹划养老金,因为那时需要的资金量会更大,而且也会因为年龄问题而很难投保。但是,本章节还要讲一下这个家庭阶段必须重视的事情——财富传承。这一内容在前文讲解保险的延伸功能时有所提及,但是以讲解资产转移为主,本章节会把传承部分所必需的知识再进行清晰的讲解。

  很多人以为,财富传承这个词语是巨富家庭才会头疼的问题,其实,巨富家庭往往早有意识,会借助律师、金融人士提前安排;而普通家庭以为自己没有那么多现金,于是就把这一点严重忽略了。

  殊不知,随着中国的发展,很多家庭拥有了高价值的房产,而这些往往是财富传承产生纠纷的焦点。

  也许有些消费者还很年轻,以为跟自己关系不大,但其实传承是两代人之间的问题,要么是传承资产,要么是接受别人的资产,两代人的认知如果不统一,可能就会吃苦头。

  家庭财富的积累来之不易,大多数家庭的财富与房产的升值有关,普遍家庭如果在传承中大比例流失财富,对原本可以完整承接财富的下一代来说是种遗憾。财富是种力量,运用得当可以给下一代更好的成长基础,甚至更多人生体验(比如创业)的试错成本。

  目前最常见的,就是很多家庭对于传承什么都不做,理所当然地认为等到上一代终了,一切都是孩子的,继承就好了。我们在“聚法案例”搜索引擎上搜索一下继承纠纷,被收录的案件高达 20 多万例。

  

  图 4-3:聚法案例网站进行的关于继承案例的案由分析图

  在所有的继承纠纷案例中,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纠纷占比不多,大部分纠纷是没有安排遗嘱等协议的法定继承,可见继承是一个很容易产生矛盾冲突的环节。

  关于继承,安排很重要。书写遗嘱或者请人代写遗嘱是很多人的想法,其实,这个过程中有很多细节必须合规合法,强烈建议做正式的公证遗嘱,公证遗嘱能够确保合法性,未来需要的时候在全国各个公证处都可以联网查询公证遗嘱数据库中的存档。这样,在关键时刻就可以省去大量的烦恼。目前,公证处属于司法部门,所立的公证遗嘱最具效力,也优先于其他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等形式。

  其实,继承只是传承的方式之一,在传承环节中还有一个重点要考虑——需要先清偿身故者生前的各种债务、罚款、税金。

  目前大多数家庭发展到中期,有可能涉及各种商业行为,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三角甚至多角债务关系。如果不希望辛苦积累的财富在未来传承的时候先被各种无谓的债权债务纠纷、生前无意义的一些诉讼纠纷导致冻结,就需要考虑更加高效清晰的传承方式。

  有人可能觉得,那就不要传承了,趁活着的时候赶紧把房子转到孩子名下,或者给孩子在婚前全款买房,甚至把公司股权也早早转给孩子,这种方式叫作生前分配,其实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

  不要以为房到了孩子的名下就稳妥了,首要风险是容易与孩子的婚后资产混同。很多人说,我在孩子婚前全款买或者过户的房子,标准的婚前资产啊。

  确实,这些年来许多家长都没少研究婚姻法,确实收获了不少知识,问题是,婚前房产有多少年轻人会住一辈子不置换呢?

  为了下一代的教育,是不是要换学区房?生了二胎要不要置换个大房子?只要卖房、买房的钱从婚后账户一过,基本都是婚后的共同财产了。

  如前文一再强调的,这不是让大家在婚姻中互相提防。而是很多人的婚姻和自由最后还是被财富纠纷所困扰,反而会变得不幸福。

  关于房产保护,有很多合法有效的手段,包括婚姻财产协议、过户时指定单独赠与协议等。这里不讨论这些法律问题,就来说说保险在家庭发展后期对于家庭财富传承的重要帮助。

  1988 年 3 月 24 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人身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赔偿的问题批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经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就你院请示关于人身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赔偿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赔偿。

  这一条应该怎么解读呢?保险赔偿算不算遗产,重点要看后一半,未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如果希望财富在下一代继承的时候不被视为遗产,不被卷入上一代生前的各种债务纠纷,使用保险身故受益指定是一个好办法。

  各位别小看这一条,这笔指定了身故受益人的保险赔付金,是那个特殊时刻子女能够以最明确、最快速的方式拿到的一笔现金,能大大缓解很多问题。每个家庭在上一代主要人物故去的时候,都难免发生诸多波动。特别是在家中有企业的情况下,上一代故去的时候,股权的价值波动会引发一场股权争夺战,此时拥有最大现金流量的股东将拥有最大的收购优势,而此时下一代想保护住上一代辛苦创建的企业股权,最重要的就是利用优先转让权利收购不稳定的股权,这就需要钱——而生死时刻,能最快产生大量巨额现金的方式,毋庸置疑是保险赔付。

  前面章节讲解过的保险金信托,也有类似的独特作用:用身故赔付金形成的家族信托,委托环节更清晰合法,信托也就更稳定,不同于用遗产形式委托设立的遗嘱信托,一旦遗产有纠纷,信托也会有被指认无效的可能。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保险比其他的金融工具多一个身故指定受益人赔付的特殊功能,而且不视为遗产遗赠,在上一代到下一代的代际传承中能够起到大作用。

  保险金信托有类似遗嘱的指定功能,又有着脱离遗产纠纷的特殊功能,善用这一点将给家庭财富传承带来巨大便利。

  正如前面所说的,生前分配的问题很容易使财富在下一代手中被混同为婚后财产。

  除了身故赔付这一招,还可以运用前面所提到的“投保人变更”的方法:投保人是上一代,被保人是下一代,把身故受益人指定为上一代。

  这避免了生前提前分配财富最大的隐患:分配给子女的财富也有遗产分割的风险。这一点非常容易被大家忽略,但是却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

  家庭发展后期早早就给予子女财富,一旦子女突然过世,除非子女提前给自己立了遗嘱,否则这些由家庭分配给子女的财富将按照子女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分配。

  也就是说,由父母给予的这些财富并不能全额回到父母手里,当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发生,年迈的父母却拿不回当初分配出去的财富,那么父母的养老生活怎么办?而把子女的身故受益人写成父母,一旦子女提前离开,这笔财富以指定赔付的方式一分不少地回到父母手中,是不是一个极为稳妥的财富分配闭环?

  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发现,这一部分的内容讲的是财富管理层面的问题。处于稳定后期的家庭,之前的诸多保险规划应当已经逐步完善,而且上一代的收入基本转化为了现有财富,对于这些现有财富的管理和风险的控制变成了财务规划的重点。

  在风险控制中,除了投资中的风险控制手段,保险有着非常特殊的作用,既能保证大家对于财富的自然使用不受约束,又能规避未来的婚姻波动分割甚至死亡分配纠纷。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保险业频频出现年交过千万的保单,显然不是为了升值,而是为了财富的保护和传承。

  这些保险的运用适用于任何财富等级的家庭。希望每一个家庭在发展后期及时抓住机会,处理好财富向下一代分配和规划的问题,提高财富的控制力,不要做了各种投资和储蓄,好不容易到了颐养天年的时候,却因为在财务规划上的疏忽,导致财富分割流失,或因常年的纠纷给下一代的生活带来困扰。

家有小孩怎么买保险?

  在家庭初期和中期都涉及一个问题,那就是家里的小朋友怎么买保险?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的观点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经有所体现:不能把每一人的保险独立看待,保险是家庭理财规划的一部分,跟其他金融工具是有关系的,跟其他家庭成员的保险更有关系。

  保险业常说的一句话是:先大人后小孩,先保障后投资。这句话也提示我们,小朋友的保险实际上跟父母有很大关系。

  前文讲到过,一切需要你不断支出金钱的行为都可以视为负债,所以家庭常见的负债不仅仅是房屋贷款、创业贷款,孩子的诞生也是财务规划上一个必须正视的“负债”。

  有了“负债”,对挣钱还债的人就要多加保障。在给小朋友投保的过程中,很多人宁可给孩子交上好几万甚至更多的保费,却不舍得为自己投保。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弄清一个概念:保险是带有极强的利他性的金融工具,那张保单最大的价值体现在受益人,不是被保人和投保人。

  试想一下,孩子的保险利益设计再好,作为投保人的父母一旦发生风险失去收入能力,连为孩子继续缴纳保费都成难题,何来孩子的保障?孩子出现健康和意外风险,父母可以砸锅卖铁救助孩子,父母病倒发生意外,难道让孩子承担家庭重任?

  笔者曾经在公司的客服大厅碰到一位退保的客户,看到他的保单是很多年前给孩子上的储蓄返还保险,当时约定的利息是现在银行定期的三倍。笔者感到很奇怪,这样能够一直返还终身的保险,如今买都买不着,怎么还会想退保。客户长叹一声:“我也知道这保险好,可是没给大人买啊,现在他爸爸出事了,等钱用,只能退保。”

  笔者心中突然浮起一个想法:保险行业的工作不仅仅是提供产品,更要把正确科学的风险控制理念传播给整个社会,让大家不要再如此惆怅无力,让所有从业者都能尽到客观告知的责任,大人的保险才是孩子的第一保障。

  于是,笔者给这位客户讲解了保单贷款活用的方法,最后筹划半天,他还是退保了其中一张保单换成现金救急,剩下的保单做了保单贷款,待渡过难关再还上,还是能够继续持有的。

  笔者希望所有保险消费者都不要遇到这种窘况,在有了宝宝之后,要大致估算一下家庭未来 3—5 年,甚至一直到孩子长大成人独立之时的家庭总开支,把这个作为一个规划的额度目标来参考,减去之前已有的重疾和意外保障,就是家庭应该增加的保额。

  笔者见过很多拒绝给自己投保的父母,最后作为妥协,在其为孩子投保的保险组合上增加了投保人豁免。也就是作为投保人的父母一旦发生重疾、身故、残疾这三种风险之一,孩子的保险由保险公司继续承担,这样在风险发生时,至少省去了孩子保险的支出,不会因为支出能力的下降中断或退保。

  挣钱养家的主要人物有了必备的基础保额,未来家庭财务状态才会一直保持稳定。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再来讨论小朋友的保险内容。

  小朋友的未来风险主要有以下三种:医疗费用支出风险、重大疾病风险、意外残疾风险,咱们一一说明。

  第一,小朋友的医疗费用有很大的个体差异。有的小朋友几乎不去医院,有的小朋友隔三岔五就发烧拉肚子。不过笔者特别要说的并不是这种较为轻微的就诊费用,而是发生严重健康状况和意外伤害时的就诊费用。相信所有父母都想给孩子最佳的治疗康复方案,然而,目前小朋友即便跟着父母的社保一起享受报销,以北京为例,超过起付线之后只报销 70%,一年最高报销 15 万,还不包括自费项目和药品。

  所以,给孩子一个高额的自费报销保险很有必要。关于这类百万医疗保险,前面的章节中已多次提及,就不赘述了。如果孩子经常生病需要就诊,父母可能希望给孩子投保能够在私立医院就诊的医疗保险。这类产品比较贵,而且需要一个成年人共同投保,所以,每年保费突破三四万很正常。这个费用不是所有家庭都能接受的,从孩子出生要是交个十几年,可不是一笔小钱。不过,现在有些保险公司推出了带有免赔 1 万多元的高端医疗,保费就降低到 1 万以内了,有的保险公司还推出了能够去公立医院的国际医疗部就诊的报销产品,会更加便宜,其实也能解决孩子家长需要快速就诊,住院环境舒适宽松的需求。

  第二,因为小朋友的重疾发病率并不低,所以要考虑高额重疾赔付保险。根据国际儿童肿瘤学会调查发现,近 10 年来,每年儿童肿瘤发病率以 2.8% 速度上升,除了意外创伤以外,恶性肿瘤已经成为儿童死亡的第二大死因。白血病、脑肿瘤、淋巴瘤是儿童恶性肿瘤高发病种,1—3 岁儿童患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恶性生殖肿瘤的概率更高,7 岁以上儿童多见肉瘤等肿瘤。

  笔者特意把这些可怕的疾病名字依次列举一遍,是想告诉各位,不要以为小朋友刚刚来到人间,就不会有疾病的风险。好在小朋友的放化疗效果普遍优于成人,恶性肿瘤的 5 年存活率也远高于成人,但是要有足够的费用做长期与病魔抗争的准备。

  而这个费用不仅仅体现在医疗费用支出上,任何一个有重病小朋友的家庭一定会面对各种其他开支,照顾一个人有时候需要许多人的心血,风险的发生带来的不仅仅是巨额的支出,更多的是家庭生活质量的全面下降。

  要想拥有更加优质的生活,额外赔付一大笔钱是最直接的。这笔钱能用来减小家庭支出的压力,为父母解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陪伴孩子面对病痛,要知道,每一个孩子在这时候最需要的,就是父母的陪伴。而重大疾病保险是可以按照保额直接赔付一笔金钱供父母支配,给予这个家庭医疗费之外更多的经济支持,让父母更有余力照顾孩子。

  小朋友的重大疾病保险有很多选择,如果经济能力允许,建议挑选市场上能够涵盖白血病加倍赔付和针对恶性肿瘤多次赔付的特型重疾保险产品。这类产品可以在这些格外严重,可能需要更多康复时间的病症发生时进行加倍甚至多次的赔付,大大减小家庭的经济压力。

  如果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可以选择一些消费型儿童重疾保障,每年缴费千元以下便可以获得大约三十万元的保额。

  但是笔者特别不建议单一投保二十年或者三十年定期的重疾保险,小朋友选用这类型保险确实不贵,但是会到了约定的时间停止保障。如果还需要保障,则需要重新投保。然而那个时候,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未必能够满足投保的要求。现在血糖问题、血压问题年轻化,所以要是打算投保长期保障,干脆购买终身保险。

  二三十年的重疾保障与长期终身保障阶段性叠加比较科学,或者对未来有较大移民或国外生活可能性的孩子来说比较合适。原因在随后的内容里详细解释。

  第三,重疾只是中国儿童的第二杀手,第一杀手是意外风险。

  我国是世界上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率较高的区域之一。全球儿童安全组织公布的数据显示,每年有超过 20 万的 0—14 岁中国儿童死于意外伤害,数十万因意外伤害导致终身残疾。

  咨询过未成年人保险的人,一定会发现,大多数未成年人的保险组合中,意外险只能购买到 10 万,这跟保险公司的核保规则有关。再保险公司对中国未成年被保险人也持保护态度,不敢让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承受过高的道德风险。

  但是这限制了小朋友意外保障的额度。我们前面讲过,意外残疾有可能导致比重疾还持久的收入能力损失。同样,小朋友因发生意外而导致残疾将承受更久的折磨。

  要知道,残疾和重大疾病不同,残疾会导致直观可见的伤害,这对小朋友的身心发育将造成深远的负面影响。我国儿童意外残疾事件 40% 都发生在家里,而且首要因素是烫伤。残疾需要进行整形、整容,甚至需要各种高科技假体、假肢,尽可能恢复小朋友的生活质量。而这些往往超出了医疗报销的范围,需要足够的经济实力才能承受。

  显然,针对小朋友的高额意外残疾保障是个普遍性的设计缺失。

  建议保险消费者在有足够支付能力的前提下选取一些特殊产品,把小朋友的意外保障提高到 50 万。市场上已经出现了这类产品,就是会要求附加长期重疾产品;如果家庭的缴费能力不足,就可以选择一些不限制叠加保额的消费型意外险,进行多份叠加。虽然每个消费型意外险对小朋友的意外身故和残疾只提供 10 万元的保额,但只要条款里面没有约定累积上限,就可以叠加购买。

  最后说说儿童保险中一个较为常见而又重要的参考要素,就是目前很多小朋友都有出国留学甚至移民的计划,这个会对保险规划造成不小的影响。

  很多报销型的保险都是针对国内的费用进行报销,出境后是不管的。这个需要在出国时慎重考虑,依据小朋友出国的身份是留学还是移民,选择当地的医疗费用报销保险。如果是短期外出,国内有专门的境外保险可以解决急性病就诊费用,其根据出境的时间长短来进行收费。

  但是如果长期在境外生活,重疾和残疾保险赔付就需要增加一些手续。毕竟风险发生在国外,各种证明资料发回国内的时候,各公司都会有使馆资料公证等要求。而且发生理赔的时候,也不容易提供保险的专业服务。所以,长期居住境外或移民的家庭,需慎重考虑长期重疾和意外保险的理赔便利问题。这样的家庭,笔者建议不要在国内购买标准的 20 年或 30 年缴费的储蓄型终身重疾和意外险,可以用可长可短的万能险来进行保障。这样,如果确定要长期出国,万能险中途退保的损失较小,一般 0 岁孩子年缴费 5000 元,保障在 30 万或 40 万额度的,连续缴费十几年,如果要退保,几乎可以超过全部所交保费,不受什么损失;而长期缴费的储蓄型终身保险,如果中途退保,全部保费基本只能退回三分之一或者接近一半,就有些得不偿失了。而居住地在境外和境内频繁交替的家庭,则无须考虑这样的问题。

  很多人会发现小朋友保险的一些特殊保障设计。像前面讲过的白血病加倍、恶性肿瘤多次赔付、轻度重疾多次豁免甚至赔付后对重疾保额加额,这些功能都需要投保长期稳定的 20 年或者 30 年缴费的终身保险组合。如果非常在意这些功能,不担心理赔手续烦琐一些的话,也是可以购买的。一旦购买,就尽量终身持有。不过还是要提醒大家,保险的服务性很强,如果长期在境外居住,还是需要在境外寻求保险专业人士的帮助。

“买多少”因人而异,“花多少”不一而论

  很多消费者意识到,规划保险是个复杂的过程,于是就一个省心的方法——直接去参考与自己家庭情况相近的同事、朋友的保险。

  这种情况很常见,笔者还经常碰到消费者同时给两个家庭咨询保险的情况,说:“我们两家一模一样,夫妻俩的年龄、收入都差不多,都是一个孩子,还同样大,我们两家整出一套规划就行。”

  笔者在这个时候一般会问这几个问题:“你们两家赚的一样多,花的也一样多吗?你们两家每年能存下的钱一样吗?你们两家买房子贷款的额度一样吗?坐飞机、开车、乘车,甚至出差的频率一样吗?身体健康状况一样吗?吸烟、饮酒、熬夜的生活习惯一样吗?孩子未来的教育费用和计划相同吗”

  问了这些,消费者也就明白了,看似相同的家庭因为负债、财务目标、结余能力、生活习惯的不同对“买多少”要精确微调,“花多少”更是跟短期的经济能力有很大关系。

  “买多少”可以参考图 7-2:

  图 7-2:买多少图示

  经常会出差、开车的消费者可以针对性地增加身故保额和交通意外保险。对于生活习惯不好或者健康发展趋势不乐观(比如乙肝携带、体重超标、经常过度透支精力、工作压力较大)的个体,不仅仅保额要更高,而且要尽可能地配置长期终身重疾保障,避免短期保险在未来因为健康原因无法续保。

  长期保险基本都比短期保险的保费贵,如果近期家庭经济状况紧张,就多使用短期保险(消费型的一年期或几年期的保险),这样整体缴费就会降低。如果针对某个家庭成员扩大长期保险(主要是长期终身重疾)的比例,自然会导致保费支出提高。

  图 7-3 用于展示不同家庭阶段常运用的保险产品组合的优先顺序:

  图 7-3:产品组合顺序提示图

  该图展示了产品组合的优先顺序,也表现了保费控制的重点。如果再根据不同的个体情况的不同进行微调,就能实现一个比较个性化的良好配搭效果。即使“买多少”的保额被确定下来,也可以量身定制“花多少”。

快速掌握保险合同的要点

  如何迅速了解自己的保险合同都管些什么?又应该怎么去理赔?保单中每个产品的条款都写着保障责任,不过要让消费者逐条去理解一定很头疼,再加上现在各种保险产品的附加条款很多,一个保单动辄二三百页。在这里教大家一个较为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去看“保险责任”。

  作为专业从业者,是要研读全部条款的,但是作为消费者,先记住保险责任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也足够掌握保障的要点了。

  每个条款都有保险责任这一段落,消费者需要仔细阅读以下两部分:一是保什么,二是赔什么。保什么是指发生什么事能用上这个保险,一般包括身故、重大疾病、意外残疾、意外身故、住院、意外受伤治疗、门诊治疗。赔什么是指赔的是报销费用,还是按保额给钱。记住这两点就能让你知道准备理赔资料的重点。关于赔什么,另外有豁免、领钱等,这些可以先忽略,让专业服务人员帮助总结细节。

  现在,笔者把具体方法教给大家,拿一张白纸,在正中央从上到下画一条长长的直线,把白纸分成左右两边:左边空白,从上到下写上七行,这七行就是笔者刚刚说的“保什么”。

  表 10-1:保单整理简易表格

  我们可以从表 10-1 中看到:右边空白部分与左边这七行对应,前四行都写“赔付”两个字,后三行写上“报销”两个字,暂且这么分就可以。

  下面就该辛苦消费者了,因为保单中一般都是多个保险组合,消费者要依次看每个保险的条款,直接翻到保险责任这一栏。

  看见针对身故理赔的,把这个险种的额度写在右边对应身故的第一行,再看见有身故赔付的,也加到右边第一行去;看到重大疾病的,额度相加在第二行;以此类推,这些只要填上保险责任里说的最高报销额度就好。依次把这七行填好。看到跟这七行不一样的保险责任,比如豁免、住院日额津贴、轻度重疾、多次赔付等,都先放一边,那些交给你的保险服务人员做专业全面的整理。

  有了这样一张简易表格,消费者就能知道碰到这七类风险可以赔付或者报销多少。注意,赔付的不管报销,报销的不管赔付,两者互不相干。

  如果这七行中有一行是空着的,就说明根本没有这一行对应的保障,消费者可以想想有没有别的社保或者单位的保障可以弥补这行的空白,也可以跟自己的保险服务人员再更新一下原有的规划。

  要注意的是,产品可能是有期限的,不一定今天整理完是这些额度,未来就永远是这个额度;虽然阶段性的保障安排应该在“买前策略”中进行,但是多数消费者家庭的保单都是比较混乱的,所以定期整理很重要。

  再详细讲解一下如何利用这个表格进一步帮助消费者把握理赔要点。

  表格的左边,描述的是事件的性质,要得到左边任何一项理赔,就要向保险公司提交发生这个事件的证明资料。比如,如果想赔重大疾病,就要提交重大疾病的诊断证明、病理报告或者核磁报告;如果是住院,就要提交住院的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意外门诊,就要给保险公司发生意外的相关证明、就诊的诊断证明、门诊病历等。

  再说说右边。写着赔付的,只要左边的证明资料已经提交且验证无误,保险公司会计算要赔多少钱,只要把银行卡信息提交给保险公司即可。写着报销的,还要多一个步骤,除了提交左边的各种证明资料,还得把报销的相关单据递交保险公司,比如发票、收据等凭证。

  关于报销的凭证,有一个建议。在医院交钱的时候,每交一次钱,缴费窗口都会出具发票和药品明细等。消费者可以拿一个带隔层的袋子,交钱收回来的纸质材料中,只要是患者保留的单据资料,就要单独放置。其余的资料,如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病历小结等,都放在另一个隔层里。

  这些跟钱有关的资料比较特殊,不仅仅是发票,包括缴费窗口也会给出药品明细,俗称大明细和小明细,那些也不能丢。牢牢记住,只要交了钱,从窗口递出来的东西,都是重要资料。除了医院保留的,都要仔细存放,这些单据资料一旦遗失,医院是不给重新开的,保险公司也就无法报销。

  用一个实际案例说明,比如某位消费者得了阑尾炎,手术住院了。

  先看左边这列,显然不是身故和重大疾病。那么阑尾炎算不算意外?这里教大家一个简单分辨意外和疾病的方法,大家可以把意外大致理解成受伤。阑尾炎不是受伤,是自己病了,就是与住院和门诊有关。

  那就看这两行右边有多少额度可以报销了,要向保险公司证明阑尾炎住院的事实,前面说的那些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出院小结都用得上,然后把住院前的费用单据和住院后的各种费用单据、明细都交给保险公司。

  这里要特别提醒一句,上文可不仅仅是要消费者学会准备资料,这里有一个重要的逻辑,大家一定注意到,一切理赔先确定事件的性质,这个确定过程会受到消费者报案和说明过程的影响。这一个环节定性了,就能确定哪几行能理赔了;如果不属于这个性质,右边的额度再高都用不上。

  笔者再说一个案例,便于大家更好地理解。

  有人腰部扭伤剧痛,去了医院没有说明扭伤的过程,只说自己腰疼。如果没有住院,只有门诊费用,这样住院这一行就用不上了,只有意外治疗能用上了,是不是要把意外受伤这件事说清楚?是不是应该有某些证明能够说明意外的原因?可能消费者会觉得,直接让医生开住院证明,不就有住院的报销额度了吗?

  事实上,这种腰部扭伤,疼痛难忍导致无法正常生活的,几乎都是腰椎间盘突出,甚至同时有腰椎压缩性骨折;虽然是住院了,但是这个描述正好属于住院保险免赔腰椎间盘突出的情形,是理赔不了的。等这时候,消费者再补充自己是因为剧烈运动或者摔倒导致扭伤的,保险公司也不会理赔。

  其实从一开始,消费者要通过意外这一事件性质进行理赔,就应该留下一些照片、旁人的证明等,在医院也要说清楚是如何摔倒,或者严重碰撞等导致扭伤的。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确定不是陈旧性椎间盘脱落、陈旧性压缩性骨折,保险公司看到医院就诊病历上说明了是运动中造成受伤,是有理赔成功的可能性的。

  当然,如果有一个特别专业的保险人士,从消费者发生问题的报案环节就介入并且提供服务,这些问题就不用消费者考虑,而且专业保险人士还会反复提醒消费者哪些证明资料是极其重要、需要特别保存的。

  目前,大多数消费者还没意识到保险人员专业服务的重要性,自己又没有理赔的正确逻辑思维,就容易产生理赔难的感受。

  希望这部分内容能让消费者增强相关的意识,检视自己的保单,进行罗列、分类、统计,在发生风险的第一时刻意识到自己是有保险的,再准备相应的理赔资料,认真考虑自己是否需要专业保险人员的服务。

建议

  我们要客观看待市场和历史的变化,我们曾经叱咤风云的战场未必适合下一代,而是应该给予下一代更多的个性选择。创富一代们的事业选择往往是顺应大势,或者借助地域优势步步登高,却不一定有更多的个人兴趣在其中。并不一定要让下一代接班走我们的老路,应该让他们按照自己的兴趣去闯荡,给予他们开创的资金,给予他们试错的底气。

  稳定无纠纷的现金是对子女闯荡世界最大的支持,不要总想着把企业给他们,对于下一代来说,那是个巨大的挑战,甚至有可能带来负面的心理影响。

  财富管理、财务规划的最终目标是创造幸福,现金可以给予下一代更宽广的未来,更自由地向梦想前进,实现自我的价值。

其他摘录

  挑选业务员显然是购买保险之前必须要做的判断,如果在购买之后或者理赔之后更换业务员,服务效果就大打折扣了,那怎么判断业务员是否适合我们家庭的需求呢?

  其实牢牢记住那十二个字(谁先买、买什么、买多少、赔给谁)足以让各位消费者甄别业务员,至少能甄别他“买前”的专业能力。

  当然,业务员的从业年资和获得的各项行业荣誉,这些也是参考因素,但不是决定性的因素,以及,仅仅通过从业时长或者销售业绩,还真不能判定一个从业者是否能够提供科学合理的规划并稳定实施。

  当然,我们潜在的判定标准是:“好”的从业者必须能够提供科学合理的规划并稳定实施。


  所以,建议短期的(消费型一年期或几年期)保险可以选择一些新兴的“小”保险公司,长期的保险规划所使用的保险产品,笔者个人建议还是选用“大”公司的较为稳妥。


  保险核保中的医学逻辑与临床医学的逻辑是不一样的。核保的医学逻辑是带有“预见性”的,关注的是未来的发病率和死亡率,而临床医学更加关注当下的健康。

  比如消费者略微超重、血脂略高、血压略高,这三种现象同时存在,在临床医学上都不叫“病”,没有治疗的必要,只要尽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加以注意,尽量恢复到正常指标即可。但是在核保中,就可以通过大数据来判断这个消费者是否有不良健康转化的趋势,风险概率是否会超于常人,所以就有可能加费甚至出现更严格的审核。

  所以,消费者要尽量选择自己身体较为状况良好的阶段进行投保,不要在连续熬夜、感冒初愈、短期体重升高的阶段投保。另外,在参加体检的时候也要格外注意,不要因为紧张而导致血压短期升高。

  关于核保的结果,消费者应该特别重视,不仅是为了投保,也是因为这是一次难得的“预判”。

  我们其实都很关心自己的健康和寿命,虽然很多人嘴上会说:“活那么久干吗,六七十岁就行了。”但是如果真的有一个算命大师说咱们活不长,大多数人心里都会有阴影。

  笔者有时候会开玩笑说,核保可比算命要精确。大家想想,保险公司当然愿意收消费者的保费,这是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啊,但是核保之后要加费,难道不担心消费者放弃投保吗?甚至有时候还拒保,这真是有钱都不赚啊。不过,消费者要反过来想想,如果保险公司有钱都不赚,这意味着我们的身体状况有多差?投保不成,但是却给消费者敲响了警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儿啊。

  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自己真实的健康状况,对理赔是大有好处的。不如实告知,现在的数据交换如此发达,消费者住院、检查、开药、体检的很多记录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都不难获得,一旦在理赔的时候发现明显具有相关性的未告知记录,理赔自然无法顺畅高效。

  所以提醒各位消费者,自己的社保卡不要随便给别人使用。笔者遇到过这样的实际案例:有的消费者年纪轻轻身体良好,但是社保就诊记录一大堆,原因是给家里诸位长辈使用,涉及的病症达十余项,投保极为困难。这要是在发达国家,因为滥用社保的问题,消费者就已经失去投保商业保险的资格了。


  其实,要避免约定好的指定受益被前文两类极端情况打乱,很容易就可以做到,方法就是不要只指定一个受益人。


  而超级企业家离世时,大家会发现资产现金流和身价并不一定画等号,中国身家数亿的企业家,现金流为千万以内,负债数千万、上亿的比比皆是。这样的主要人物如果不安排一笔身故时的战略性现金储备,将会使接班人陷于困境之中。


  企业投保和个人投保最大的区别是主体不同,主体不同需求一定就不同。企业为员工人身健康和意外风险投保的时候,主要是为了降低企业的责任和经济支出。其投保的额度不会完全顾及出险的当事人的所有损失,而是主要参考企业所必须承担的责任。

  而个人投保显然要全面考虑风险可能会引发的各种损失,额度是要尽可能足够,甚至把延伸的损失也要考虑到。

  所以,要提示各位消费者,不要认为企业给予投保了就放心了,企业给予的保障额度与个人真实需求并不一定符合。企业给员工投保,大多数是平均且一致的保障,但是个人在为家庭投保的过程中,会针对每个人不同的风险后果来进行规划,两者的规划思路很不一样。


  “谁先买”“买什么”“买多少”,再加上最后一个“赔给谁”。把握这十二个字,就能定出买前策略。


  第三,香港或其他境外保险公司是不是比内地的保险公司经营更加稳定,服务更好?

  前文讲解过内地保险业的“偿二代”监管机制,说明如今内地保险业的管理已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而保险保障基金也大大提高了行业的安全性。如果要比较内地金融业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金融业的稳定性,笔者认为需要进行多角度的探讨,毕竟两者间的法律监管体系、会计准则和市场体系甚至根本的所有制都不一样,很难阐述完整,得出的结论也不具备权威参考价值。

  2011 年,第 83 届奥斯卡最佳纪录长片金奖影片《监守自盗》中有这样的描述:2008 年美国金融危机彻底爆发前夕,在泡沫中破产或严重亏损的几家超大金融机构评级仍很高,看似极为安全可靠。

  这部纪录片的编导查尔斯·弗格森曾长期在经济研究领域工作,参加过白宫的智囊团,曾是国策机构的成员。纪录片里采访了很多高层人员、国家元首,并把美国金融历史上大量的重要时刻和政策文件收录到了该纪录片中。影片的 27—39 分钟,解释了次级贷组合理财产品是如何在众多专业机构和权威评级机构的监管错误中从雪球滚成了雪崩的。

  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金融机构运营的安全性,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明的,而且消费者不会去关注或调查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赢利状况,一般都是看“宣传”,比如凭借保险公司在世界上的排名来判断该保险公司的好坏。


  这些病种在定义描述中都涉及因为意外导致的因素,所以重大疾病保险并非仅仅是大家想象中的“重大疾病”,意外造成的严重后果一样被纳入了重大疾病保险的赔付范围之内。

  把意外造成的严重后果也归纳到重大疾病定义中,是完全符合重大疾病保险设计目的的。现实中,很多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因病情严重导致失去劳动能力,无法获得继续治疗的费用,甚至无法保证正常生活所需的收入。基于这种需求,加上发生风险的数据统计,才产生了我们今天看到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无论是意外导致的还是自身疾病导致的风险,这些风险造成的严重后果才是真正重要的。这也与前文所述一致——“风险”本身不是风险,“风险”造成的严重后果才是真正的风险。

  所以如果发生意外伤害,千万不要以为自己购买过的重大疾病保险用不上,一定要主动提出理赔申请。当然,如果有专业人士协助检视保单并办理理赔更好。

  但是,重大疾病保险中涉及的意外残疾远远没有意外保险包含的范围广,并且能达到重大疾病理赔的意外伤害状况都已经比较严重了。如果希望较轻微的意外残疾也能拥有相应的保险赔付,就只能配置专门的意外保险产品了。

  重大疾病保险并非就不管意外,但是意外保险对各种级别的残疾均有赔付,不能用重大疾病替代。关于如何配置合理的意外保险保额,在后面讲解规划方法的章节中会有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