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概述

  • 官管民
  • 民告官

行政法调整对象:

  • 行政管理关系
    • 官管民
  •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 上管下
  • 行政救济关系
    • 民告官
  • 内部行政关系
    • 官管公务员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 行政主体
  • 行政相对人

行政机关一定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不一定是行政机关(可能是事业单位)。

行政行为

概念和特征

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做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 对象的不特定性
  • 反复适用性
  • 不可诉性
  • 准立法性

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 行政性
  • 法规性
  • 表意性
  • 个别性
    • 相对于抽象性
  • 外部性
    • 相对于内部性
  • 单方性

分类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行政征收
    • 剥夺所有权
  • 行政征用
    • 剥夺使用权
  • 行政赔偿
    • 行政机关有过错
  • 行政补偿
    • 行政机关无过错

行政许可

一般许可

特许

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或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

认可

特定职业行业资格、资质的确定。

核准

特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 检验、检测、检疫

登记

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

行政处罚

形式

  • 人身自由罚
  • 行为罚
  • 财产罚
  • 声誉罚

种类(6 种)

  • 警告
  • 罚款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 行政拘留

流程

一般程序
  • 适用条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或听证程序
  • 重要制度
    • 检查:至少 2 人执法
    • 做出决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做出决定
  • 重要时限: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在 7 日内送达处罚决定
简易程序
  • 适用条件:公民 200 元以下、单位 3000 以下罚款或警告
  • 重要制度
    • 可以一人执法
    • 可以当场决定
  • 重要时限:处罚决定书须当场交付
听证程序(一般程序的特殊环节)
  • 适用条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大额罚款
  • 重要制度
    • 公务回避: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
    • 笔录效力:行政笔录不具有排他效力
  • 重要时限
    • 申请期限:应在被告知 3 日内要求听证
    • 告知期限:行政机关应在听证 7 日前通知听证时间与地点

原则

  • 一事不再罚原则
    • 此处的罚指罚款
  • 罚缴分离原则
  • 行政法处罚时效:两年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措施

暂时性措施,重在预防。

  •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

永久性措施,重在执行。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救济

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总是以一定的行政争议或纠纷为其处理内容
  • 行政复议是以行政相对人提起复议申请而引起的
  • 行政复议的管辖主体只能是一定的行政机关
  • 行政复议也是一种行政自我监督(或称行政自律)制度
  • 行政复议是对形成争议的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 进行全面审查
被申请人复议机关说明
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同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国安机关虽是政府组成部门,但此处除外
省级以下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如上级无地级市政府,则地区行署也可复议
垂直领导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海关、金融、外汇管理、国安
省部级单位原机关自己,审理结构有变化对复议决定不服可起诉或申请国务院裁决
政府派出机关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三类
部门派出机关该机构所在的主管部门或该主管部门的同级政府如是垂直领导部门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则复议机关仅包括其所在主管部门

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 不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 级别管辖
    • 基层法院: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一审行政诉讼
    • 中级法院
      • 被告高级:县级以上 政府 (不动产登记除外)
      • 被告特殊:中央专利部门、中央商标部门、各级 海关 、证交所(含第三人)
      • 人数众多:重大共同诉讼、重大集团诉讼
      • 涉外因素:重大涉港澳台外案件(含国际贸易案件、部分反倾销案件、部分反补贴案件)
    • 高级法院
      • 管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 部分反倾销案件
      • 部分反补贴案件
    • 最高法院
      • 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
  • 地域管辖
    • 被告所在地管辖:一般案件
    • 复议机关与原机关所在地管辖:经过复议的案件
    • 原被告所在地管辖:限制人身自由案件
    • 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案件

时效

  • 行政复议 60 日
  • 行政诉讼
    • 直接起诉 6 个月
    • 经复议后 15 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