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贷款合同与发放支付
贷款合同与管理
贷款合同签订
贷款合同概述
定义
- 贷款合同是从贷款人主体角度提出的,一般是指可以作为贷款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就贷款的发放与收回等相关事宜签订的规范借贷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法律文件。从借款人主体角度而言,也称为借款合同。
内容
- 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 贷款种类
- 币种
- 贷款用途
- 贷款金额
- 贷款利率
- 贷款期限
- 还款方式
- 借贷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 担保方式
- 违约责任
- 等
分类
- 格式合同
- 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业务管理要求,针对某项业务制定的在机构内部普遍使用的格式统一的合同
- 非格式合同
制定原则
- 不冲突原则
- 适宜相容原则
- 维权原则
- 完善性原则
贷款合同的签订
- 填写合同
- 审核合同
- 签订合同
贷款合同管理
贷款合同管理的定义及模式
定义
- 贷款合同管理是指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要求,对贷款合同的制定、修订、废止、选用、填写、审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归档、检查等一系列行为进行管理的活动。
模式
- 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工作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分级划块管理相结合
存在的问题
贷款合同存在不合规、不完备等缺陷
- 未明确约定银行提前收回贷款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
- 未明确约定罚息的计算方法
- 担保方式的约定不明确、不具体
- 担保是保护银行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 对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约束不力
合同签署前审查不严
签约过程违规操作
- 对借款人基本信息重视程度不够
- 对有权签约人主体资格审查不严
- 抵押手续不完善或抵押物不合格
履行合同监管不力
- 借款合同的变更不符合法律规定
- 扣款侵权,引发诉讼
合同救济超时
加强合同管理的实施要点
- 修订和完善贷款合同等协议文件
- 建立完善有效的贷款合同管理制度
- 加强贷款合同规范性审查管理
- 合同文本选用正确;
- 在合同中落实的审批文件所规定限制性条件准确、完备;
- 格式合同文本的补充条款合规;
- 主从合同及凭证等附件齐全且相互衔接;
- 合同的填写符合规范要求;
- 一式多份合同的形式内容一致;
- 其他应当审查的规范性内容。
- 实施履行监督、归档、检查等管理措施
- 做好有关配套和支持工作
贷款的发放
贷放分控
概述
- 贷放分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进行管理和控制,以达到降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目的。
- “贷”:信贷业务流程中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和贷款审批等环节,尤其是指贷款审批环节,以区别贷款发放与支付环节
- “放”:放款,特指贷款审批通过后,由银行通过审核,将符合放款条件的贷款发放或支付出去的业务环节
操作要点
设立独立的放款执行部门
明确放款执行部门的职责
- 审核银行内部授信流程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 核准放款前提条件
- 审核合规性要求的落实情况
- 审核限制性条款的落实情况
- 核实担保的落实情况
- 审核审批日至放款核准日期间借款人 重大风险变化情况
- 审核资本金同比例到位的落实情况
- 审核申请提款金额是否与项目进度相匹配
- 审核提款申请是否与贷款约定用途一致
- 其他职责
贷款发放管理
发放原则
- 计划、比例放款原则
- 进度放款原则
- 资本金足额原则
发放条件
先决条件
- 贷款类文件
- 借款人及保证人(如有)文件
- 与项目有关的合同(协议)
- 担保类文件
- 与登记、批准、备案、印花税有关的文件
- 其他类文件
- 以后的每次放款需提交的文件
- 提款申请;
- 借款凭证;
- 工程检验师出具的工程进度报告和成本未超支的证明;
- 贷款用途证明文件;
- 其他贷款协议规定的文件。
担保手续的完善
贷款发放审查
贷款合同审查
- 借款合同
- 贷款种类;
- 借款用途;
- 借款金额;
- 贷款利率;
- 还款方式;
- 还款期限;
- 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保证合同
- 被保证的贷款数额;
- 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 保证的方式;
- 保证担保的范围;
- 保证期间;
-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抵押合同
- 抵押贷款的种类和数额;
- 借款人履行贷款债务的期限;
-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使用权权属及抵押的范围;
-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质押合同
- 被质押的贷款数额;
- 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 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
- 质押担保的范围;
- 质物移交的时间;
- 质物生效的时间;
-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提款期限审查
用款申请材料检查
- 审核借款凭证
- 变更提款计划及承担费的收取
- 检查和监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和提款进度
账户审查
提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审查
放款操作程序
操作程序
- 借款人按合同要求提交提款申请和其他有关资料;
- 银行受理借款人提款申请书;
- 贷款发放审查,签订贷款合同;
- 有关用款审批资料按内部审批流程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同意;
- 按账务处理部门的要求提交审批及相关用款凭证办理提款手续;
- 所提贷款款项入账后,向账务处理部门索取有关凭证,入档案卷保存;
- 建立台账并在提款当日记录。
注意事项
- 借款人是否已办理开户手续;
- 提款日期、金额及贷款用途是否与合同一致;
- 是否按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要求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并发送;
- 是否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报送数据
停止发放贷款的情况
挪用贷款的情况
- 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并购贷款除外);
- 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 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挪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
- 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 借款企业挪用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或用于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
其他违约情况
- 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使用贷款进行非法经营
- 未按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
违约后的处理
- 银行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 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 停止借款人提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用的借款额度;
- 宣布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根据合同约定立即从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款用于偿还被银行宣布提前到期的所欠全部债务;
- 宣布借款人在与银行签订的其他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
贷款支付
实贷实付
含义
概念
- 实贷实付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贷款需求,在借款人需要对外支付贷款资金时,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以及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主要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
核心要点
- 实贷实付的根本目的是 满足有效信贷需求
- 实贷实付的基本要求是 按进度发放贷款
- 实贷实付的重要手段是 受托支付
- 实贷实付的外部执行依据是 协议承诺
推行实贷实付的现实意义
- 有利于将信贷资金引入实体经济
- 有利于加强贷款使用的精细化管理
- 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管控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受托支付
含义
- 贷款人在确认借款人满足贷款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后,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明确受托支付的条件
-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
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 一是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 二是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 三是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 同时《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固定资产贷款必须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刚性条件:
- 对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 5% 或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操作要点
- 明确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要求
- 明确支付审核要求
- 完善操作流程
- 合规使用放款专户
自主支付
含义
- 贷款人在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后,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操作要点
- 明确贷款发放前的审核要求
- 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后的核查
- 分析借款人是否按约定的金额和用途实施了支付;
- 判断借款人实际支付清单的可信性;
- 借款人实际支付清单与计划支付清单的一致性,不一致的应分析原因;
- 借款人实际支付是否超过约定的借款人自主支付的金额标准;
- 借款人实际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的贷款用途;
- 借款人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情形;
- 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 审慎合规地确定贷款资金在借款人账户的停留时间和金额
- 仍应遵从实贷实付原则,既要方便借款人资金支付,又要控制贷款用途;
- 二是仍应遵守贷款与资本金同比例到位的基本要求,不得提前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