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概述
基本原则
- 罪刑法定原则
-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适用范围
空间效力
- 属地管辖原则(最优先)
- 包括驻外使馆
- 包括悬挂中国国旗的航空器和船舶
- 属人管辖原则
- 犯罪者为中国人
- 保护管辖原则
- 受害者为中国人
- 普遍管辖原则
时间效力
- 从旧兼从轻原则
犯罪论
犯罪构成
- 犯罪客体:犯罪行为所侵害的,而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 犯罪客观方面:刑法所规定的,说明侵犯某种客体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诸客观事实特征
- 危害行为
- 作为
- 不作为
- 危害结果
-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犯罪时间、地点和方法
- 危害行为
- 犯罪主体
- 刑事责任年龄( 有争议 )
- 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时期 [0,14)
-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时期 [14, 16)
- 烧、杀、淫、掠
- 伤、贩、爆、投
-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时期 [16, XX]
- 刑事责任年龄( 有争议 )
- 犯罪主观方面
- 故意
- 直接故意,明知并且希望
- 间接故意,明知并且放任
- 过失
- 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
- 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
- 故意
犯罪停止形态
- 犯罪既遂
- 犯罪预备
- 犯罪未遂
- 欲达目的而不能
- 犯罪中止
- 能达目的而不欲
- 主动停止+有效避免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 正当防卫: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
- 第三人也可以实施
- 紧急避险: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遭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而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刑罚论
概念和种类
- 概念: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的人使用的限制或剥夺其一定权益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
- 种类(5+4)
- 主刑
- 管制(社区矫正机构,归属司法局)
- 拘役
- 有期徒刑
- 无期徒刑
- 死刑
- 缓期执行
- 立即执行
- 三类人不适用死刑:老(>75),弱(<18),孕
- 附加刑
- 罚金
- 剥夺政治权利
- 没收财产
- 驱逐出境
- 主刑
- 补充:古代也是五种主刑:墨劓剕宫大辟、笞杖徒流死
其他
- 累犯
- 一般累犯
- 前后两罪相隔五年
- 故意犯罪
- 有期徒刑以上
- 特别累犯
- 一般累犯
- 悔罪
- 坦白
- 自首(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 主动投案
- 如实交代
- 一般自首:交代犯罪事实
- 特别自首:交代自己的其他犯罪事实
- 立功
- 揭发与自己无关的犯罪
重点罪名
-
抢劫罪(暴力手段要挟)【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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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携带凶器抢夺,视为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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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秘密窃取;被发现后奋起反击视为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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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虚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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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以他人短处相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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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冒充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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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财产类罪名
- 贪污罪
- 公职人员将公款据为己有,不打算归还(依据审计账目进行裁判)
- 职务侵占罪
- 非公职人员将公款据为己有
- 挪用公款罪
- 公职人员将公款挪作他用,打算归还(依据审计账目进行裁判)
- 挪用资金罪
- 非公职人员将公款挪作他用
- 受贿罪
- 收钱
- 办事
- 索贿不论有没有办事,都视为受贿罪
- 行贿罪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贪污罪
-
渎职类罪名
- 滥用职权罪
- 故意
- 玩忽职守罪
- 过失
- 滥用职权罪
-
危险驾驶罪
-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 醉酒驾驶
- 校车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严重超速
- 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